映射的定义与分类¶
本页面介绍映射:定义与记号、像集与原像集、单射 / 满射 / 双射的定义与判别,以及把定义域"限制"到子集上的操作。这些内容合起来构成后面讨论反函数、可逆变换的语言基础。
前置知识
- 1.1 集合:属于与包含、子集、并交差、区间
- 1.1 集合 · 卡氏积:有序对与 \(X \times Y\) 的记号
引入:为什么要把"对应"写成定义¶
中学里函数被说成"一个 \(x\) 对应一个 \(y\)"。这句话作为直观理解没有问题,但它没法回答下面这些必须回答的问题:
- 对应法则必须对每一个 \(x\) 都有定义吗?能不能有一些 \(x\) 没有对应的 \(y\)?
- 一个 \(x\) 能对应两个 \(y\) 吗?
- 两个不同的 \(x\) 能对应同一个 \(y\) 吗?
- 讨论"能否反解出 \(x\)"时,究竟要满足什么条件?
要回答它们,必须把"对应"写成一个有量词、可逐条核对的数学定义,这就是映射。
映射的定义¶
定义(映射)
设 \(X, Y\) 是两个非空集合。若给定一个对应法则 \(f\),使得对每个 \(x \in X\),都存在唯一的 \(y \in Y\) 与之对应,则称 \(f\) 是从 \(X\) 到 \(Y\) 的映射,记作
并称 \(y\) 是 \(x\) 在 \(f\) 下的像,\(x\) 是 \(y\) 的原像。
用逻辑符号写出这条定义:
只写出对应法则,不算给出了映射
这里要反复强调:写映射要写"一整套",不能只写一个法则。 例如"\(f(x) = x^2\)"本身并不定义映射:它可以是 \(\mathbb{R} \to \mathbb{R}\) 的映射,可以是 \(\mathbb{R} \to [0, +\infty)\) 的映射,也可以是 \([0, 1] \to [0, 1]\) 的映射——这是三个不同的映射。完整的写法必须同时给出定义域 \(X\)、陪域 \(Y\) 与对应法则 \(f\):
在映射 \(f: X \to Y\) 中:
| 名称 | 记号 | 含义 |
|---|---|---|
| 定义域 | \(X\)(记 \(\operatorname{dom} f\)) | 出发的集合;其中每个元素都必须有像 |
| 陪域 | \(Y\) | 到达的集合;其中元素可以不成为任何元素的像 |
| 值域 / 像 | \(f(X)\),也记 \(\operatorname{Im} f\)、\(\operatorname{Ran} f\) 或 \(\operatorname{RK}(f)\) | \(f(X) = \{\, f(x) \mid x \in X \,\} \subseteq Y\) |
表里的三个词在英文教材里分别叫 domain、codomain、image:值域也叫"像",所以常记作 \(\operatorname{Im} f\)。
定义中的三个词要逐字落实:
- "\(\forall x \in X\)"——处处有定义。 不允许有"这个点没定义"的情形。例如把"\(f(x) = 1/x\)"直接写成 \(f: \mathbb{R} \to \mathbb{R}\) 是错的:在 \(x = 0\) 处无像。要让它成为映射,就得把定义域改成 \(\mathbb{R} \setminus \{0\}\),或另行规定 \(f(0)\) 的取值。
- "\(\exists\)"——像存在。 每个 \(x\) 都要在 \(Y\) 中找到像。
- "唯一"——像唯一。 一个 \(x\) 不能对应两个不同的 \(y\)。这排斥了"一对多",但不排斥"多对一":几个不同的 \(x\) 完全可以对应同一个 \(y\)。
因此"多对一"是允许的,"一对多"是不允许的,"有没有漏掉定义域中的点"也直接违反定义。
关于映射的相等,还有一条容易忽视的约定:
定义(映射相等)
设 \(f: X_1 \to Y_1\),\(g: X_2 \to Y_2\)。称 \(f = g\),当且仅当
也就是说,映射由定义域、陪域、对应法则三者共同确定,三者缺一不可。
一个比喻:名与字
可以用"名"与"字"来打比方:对应法则只是映射的名,而 \(X\)、\(Y\)、\(f\) 这一整套才是它的字。中国人讲名与字是配套的,有名无字不成完整的称呼;映射也一样,光有一个法则(名)不足以确定一个映射,必须三要素齐全(名与字都对上)。这正是"映射相等"要求 \(X_1 = X_2\)、\(Y_1 = Y_2\) 且逐点取值相同的直观理由。
陪域不是多余的:它决定满射性
对应法则 \(x \mapsto x^2\) 可以看成 \(\mathbb{R} \to \mathbb{R}\) 的映射,也可以看成 \(\mathbb{R} \to [0, +\infty)\) 的映射。两者是不同的映射(陪域不同),而且性质不同:后者是满射,前者不是。所以"某个映射是不是满射"这句话,必须连同陪域一起说才有意义。
几个基本例子¶
- 恒等映射 \(id_X: X \to X\),\(id_X(x) = x\);
- 常值映射 \(f: X \to Y\),\(f(x) = c\)(\(c \in Y\) 固定),它不是单射(除非 \(\#X = 1\));
- 包含映射 \(i: A \hookrightarrow X\),\(i(x) = x\),其中 \(A \subseteq X\):它与 \(id_X\) 的差别在于定义域更小;
- \(f: \mathbb{R} \to \mathbb{R}\),\(f(x) = x^3\);
- \(\exp: \mathbb{R} \to (0, +\infty)\),\(\exp(x) = e^x\)(后面会看到它是双射);
- \(f: \mathbb{R} \to \mathbb{R}\),\(f(x) = \sin x\)。
像集与原像集¶
超纲(可跳过)
本课只讲"每个 \(x\) 有唯一的像",没有把元素换成集合。下面这套"像集 \(f(A)\) 与原像集 \(f^{-1}(B)\)"(以及 \(f^{-1}(B)\) 与逆映射的区别)是为后文补齐的记号,第一遍可以跳过,用到时再回来。
映射作用在元素上给出像;把元素换成集合,就得到像集与原像集。
定义(像集、原像集)
设 \(f: X \to Y\),\(A \subseteq X\),\(B \subseteq Y\)。
-
\(A\) 在 \(f\) 下的像集是
\[ f(A) = \{\, f(x) \mid x \in A \,\} \subseteq Y; \] -
\(B\) 在 \(f\) 下的原像集(或完全原像)是
\[ f^{-1}(B) = \{\, x \in X \mid f(x) \in B \,\} \subseteq X . \]
易错点:\(f^{-1}(B)\) 不要求 \(f\) 可逆
记号 \(f^{-1}(B)\) 读作"\(B\) 的原像",它是由 \(B\) 算出 \(X\) 的一个子集的操作,对任何映射 \(f\) 都有意义,即使 \(f\) 不是单射、不可逆。不要把它与逆映射 \(f^{-1}\)(它要求 \(f\) 是双射,见复合映射与逆映射)混为一谈。两者的联系是:当 \(f\) 可逆时,\(f^{-1}(\{y\}) = \{f^{-1}(y)\}\) 是单点集。
例如取 \(f: \mathbb{R} \to \mathbb{R}\),\(f(x) = x^2\)。则
第一个式子说明像集可能比原集合"短"(\(f\) 把 \([-1,2]\) 压成了 \([0,4]\)),第二个式子说明原像集可能由几段拼成,第三个式子说明原像集可以是空集。
命题(像与原像的基本性质)
设 \(f: X \to Y\),\(A, A_1, A_2 \subseteq X\),\(B, B_1, B_2 \subseteq Y\)。则
- \(f(A_1 \cup A_2) = f(A_1) \cup f(A_2)\);
- \(f(A_1 \cap A_2) \subseteq f(A_1) \cap f(A_2)\)(一般不能取等号,见下);
- \(f^{-1}(B_1 \cup B_2) = f^{-1}(B_1) \cup f^{-1}(B_2)\);
- \(f^{-1}(B_1 \cap B_2) = f^{-1}(B_1) \cap f^{-1}(B_2)\);
- \(f^{-1}(Y \setminus B) = X \setminus f^{-1}(B)\)。
证明
第 1 条。 分两个方向。
- 设 \(y \in f(A_1 \cup A_2)\),则存在 \(x \in A_1 \cup A_2\) 使 \(y = f(x)\)。若 \(x \in A_1\),则 \(y \in f(A_1)\);若 \(x \in A_2\),则 \(y \in f(A_2)\)。两种情形都有 \(y \in f(A_1) \cup f(A_2)\)。
- 反之设 \(y \in f(A_1) \cup f(A_2)\)。若 \(y \in f(A_1)\),则存在 \(x \in A_1 \subseteq A_1 \cup A_2\) 使 \(y = f(x)\),故 \(y \in f(A_1 \cup A_2)\);\(y \in f(A_2)\) 时同理。
故 \(f(A_1 \cup A_2) = f(A_1) \cup f(A_2)\)。
第 2 条。 设 \(y \in f(A_1 \cap A_2)\),则存在 \(x \in A_1 \cap A_2\) 使 \(y = f(x)\)。由 \(x \in A_1\) 得 \(y \in f(A_1)\),由 \(x \in A_2\) 得 \(y \in f(A_2)\),故 \(y \in f(A_1) \cap f(A_2)\)。这就证明了包含关系。
第 5 条。 对任意 \(x \in X\),
故两边相等。
第 3、4 条与第 5 条做法相同:把 \(f^{-1}(B)\) 的定义代入,逐条翻译成关于 \(f(x)\) 的语句即可。
第 2 条中的包含关系一般不能反向。取 \(f: \mathbb{R} \to \mathbb{R}\),\(f(x) = x^2\),\(A_1 = [-1, 0]\),\(A_2 = [0, 1]\),则
而 \(A_1 \cap A_2 = \{0\}\),于是
原因很清楚:\(1 \in f(A_1) \cap f(A_2)\) 的两条"来源"是不同的元素(\(-1 \in A_1\) 与 \(1 \in A_2\)),它们不在同一个 \(A_i\) 里同时出现。若要保证第 2 条能取等号,就需要"同一个像只有同一个原像",也就是单射——这正是下一个话题。
单射、满射、双射¶
定义(满射、单射、双射)
设 \(f: X \to Y\)。
-
满射(surjection):若 \(f(X) = Y\),即
\[ \forall y \in Y,\ \exists x \in X,\quad f(x) = y, \]则称 \(f\) 是满射(或"到上的";英文除 surjective 外也说 on-to)。
-
单射(injection):若对任意 \(x_1, x_2 \in X\),
\[ f(x_1) = f(x_2) \implies x_1 = x_2, \]则称 \(f\) 是单射(或"一对一的")。
-
双射(bijection):若 \(f\) 既是单射又是满射,则称 \(f\) 是双射,也叫一一映射。
换个说法:把原像看作方程的解
同一句话可以有不同的写法。把"\(x\) 是 \(y\) 的原像"改说成"\(x\) 是方程 \(f(x) = y\) 的解",三种射就有了统一的说法——对每个 \(y \in Y\),看方程 \(f(x) = y\) 在 \(X\) 中有几个解:
| \(f\) 的类型 | 方程 \(f(x) = y\) 对每个 \(y \in Y\) 的解的个数 |
|---|---|
| \(f\) 是单射 | 至多一个(不同的 \(x\) 给出不同的像) |
| \(f\) 是满射 | 至少一个(每个 \(y\) 都被取到) |
| \(f\) 是双射 | 恰好一个 |
于是"\(f\) 是双射"就等价于"对每个 \(y \in Y\),方程 \(f(x) = y\) 总有唯一解"。这正是后面把逆映射写成
的依据:解存在(满射)保证 \(f^{-1}(y)\) 有定义,解唯一(单射)保证它是一个确定的值,不会出现"反解出两个 \(x\)"的歧义。
单射的等价说法
单射的定义是"像相同则原像相同",它的逆否命题是"原像不同则像不同",即
两种说法完全等价,证明时按方便选用:证单射时常用前者(设 \(f(x_1) = f(x_2)\) 推出 \(x_1 = x_2\)),举反例时常用后者。
三类映射的直观对照:
| 类型 | 直观说法 | 等价条件 | 被排除的情形 |
|---|---|---|---|
| 满射 | 陪域中每个点都被"打到" | \(f(X) = Y\) | 陪域中有元素没有原像 |
| 单射 | 不同的点被打到不同的点 | \(x_1 \ne x_2 \Rightarrow f(x_1) \ne f(x_2)\) | 有两个点共用一个像 |
| 双射 | 既无遗漏又无重复 | 上述两条同时成立 | 上面两种情形都不能出现 |
邮局比喻
把 \(f\) 想成"投递":很多人可以把信寄到同一个地址——多对一是允许的,所以一般情形下 \(f\) 不是单射;但一封信不能同时寄到两个地址——一对多不允许,这正是映射定义中"像唯一"那一条。
超纲(可跳过)
有限集的计数不在本课要求内:比较 \(\#X\) 与 \(\#Y\) 的大小、以及"\(\#X = \#Y\) 时单射、满射、双射互相等价",都是为后面的可数集与双射判定准备的教材内容(包括紧随其后的无限集反例说明),第一遍可以跳过。
命题(有限集上的计数约束)
设 \(X, Y\) 是有限集,\(f: X \to Y\)。
- 若 \(f\) 是单射,则 \(\#X \le \#Y\);
- 若 \(f\) 是满射,则 \(\#X \ge \#Y\);
- 若 \(f\) 是双射,则 \(\#X = \#Y\)。
特别地,当 \(\#X = \#Y\) 时,\(f\) 是单射、是满射、是双射这三件事互相等价。
证明
第 1 条。 单射意味着 \(X\) 中不同的元素对应 \(Y\) 中不同的元素,故 \(f\) 在 \(X\) 与它的像集 \(f(X)\) 之间建立了一一对应,于是 \(\#f(X) = \#X\)。又 \(f(X) \subseteq Y\),故 \(\#f(X) \le \#Y\),即 \(\#X \le \#Y\)。
第 2 条。 满射意味着 \(f(X) = Y\),故 \(\#f(X) = \#Y\)。另一方面,对每个 \(y \in f(X)\) 取定一个原像 \(x_y \in X\)(存在性由 \(y \in f(X)\) 保证);不同的 \(y\) 所对应的 \(x_y\) 必定互不相同,因为一个 \(x\) 在 \(f\) 下只有一个像。于是
是单射,由第 1 条得 \(\#f(X) \le \#X\)。结合 \(\#f(X) = \#Y\) 即得 \(\#Y \le \#X\)。
第 3 条。 由第 1、2 条得 \(\#X \le \#Y \le \#X\),故 \(\#X = \#Y\)。
最后一段。 设 \(\#X = \#Y = n\)。
- 若 \(f\) 是单射,则由第 1 条 \(\#f(X) = \#X = n = \#Y\)。又 \(f(X) \subseteq Y\) 且两者元素个数相同,故 \(f(X) = Y\),即 \(f\) 是满射,从而是双射。
- 若 \(f\) 是满射,则由第 2 条同样的推理得 \(f\) 是单射,从而是双射。
于是三者等价。
最后一句只在有限集上成立
对无限集,单射不必是满射。例如
是单射(\(2n_1 = 2n_2 \Rightarrow n_1 = n_2\)),但不是满射(奇数没有原像)。这说明"元素个数相同"在无限集上不能用计数来判定,后面的可数集理论要专门处理这件事。
限制与延拓¶
超纲(可跳过)
"把定义域缩小,不可逆的映射就可能变成可逆的"这个想法是本课要用的(反三角函数就是这么来的),但"限制 \(f|_A\)"的记号与"延拓"的概念不在本课要求内。下面的严格定义属于教材内容,第一遍可以跳过。
定义(限制、延拓)
设 \(f: X \to Y\),\(A \subseteq X\)。定义
称 \(f|_A\) 是 \(f\) 在 \(A\) 上的限制。反过来,若 \(g: X \to Y\) 且 \(g|_A = f\),则称 \(g\) 是 \(f\) 从 \(A\) 到 \(X\) 的延拓。
限制的操作看似平淡,却是把不可逆的映射变可逆的常用手段:同一个对应法则,定义域取得小一些,就有可能变成单射。
例如 \(\sin: \mathbb{R} \to [-1, 1]\) 不是单射(\(\sin 0 = \sin 2\pi = 0\)),但把它限制到 \(\left[-\frac{\pi}{2}, \frac{\pi}{2}\right]\) 上就是单射,而且从 \(\left[-\frac{\pi}{2}, \frac{\pi}{2}\right]\) 到 \([-1, 1]\) 还是满射,于是成为双射——它的逆映射就是反正弦函数 \(\arcsin\)。详见 1.3 函数与反三角函数。
下面的两个例题超出本课要求,是为熟悉定义补的;第一遍可以跳过,做题卡住时再回来对照。
例题 1(判断映射的类型)
设 \(f: \mathbb{R} \to \mathbb{R}\),\(f(x) = x^2 - 2x\)。判断 \(f\) 是否为单射、满射,并说明把定义域与陪域改成什么集合后它能成为双射。
解 配方:
不是满射。 值域 \(f(\mathbb{R}) = [-1, +\infty) \subsetneq \mathbb{R}\):例如 \(-2\) 就没有原像,因为 \(f(x) \ge -1 > -2\)。
不是单射。 当 \(x - 1 = \pm t\) 时函数值相同,即 \(f(1 + t) = f(1 - t)\)。例如 \(f(0) = 0 = f(2)\),但 \(0 \ne 2\)。
如何变成双射。 把定义域限制为 \([1, +\infty)\),陪域取为值域 \([-1, +\infty)\)。此时 \(f\) 在 \([1, +\infty)\) 上严格递增:对 \(1 \le x_1 < x_2\),
故 \(f\) 是单射。又 \(f\) 连续且 \(f(1) = -1\)、\(f(x) \to +\infty\)(这一点要到连续一章才能严格写出),值域恰为 \([-1, +\infty)\),故是满射。于是
是双射。由 \(y = (x-1)^2 - 1\)、\(x \ge 1\) 解得 \(x - 1 = \sqrt{y + 1}\),即逆映射为
例题 2(单射的一个等价刻画)
设 \(f: X \to Y\)。证明:\(f\) 是单射,当且仅当对任意 \(A, B \subseteq X\) 都有
解 由前面的命题,\(f(A \cap B) \subseteq f(A) \cap f(B)\) 对任何映射都成立,所以只需证反向包含与单射的等价。
(必要性) 设 \(f\) 是单射,且 \(y \in f(A) \cap f(B)\)。由 \(y \in f(A)\),存在 \(a \in A\) 使 \(f(a) = y\);由 \(y \in f(B)\),存在 \(b \in B\) 使 \(f(b) = y\)。于是 \(f(a) = f(b)\),由单射得 \(a = b\)。这个元素既在 \(A\) 中又在 \(B\) 中,即 \(a \in A \cap B\),从而
故 \(f(A) \cap f(B) \subseteq f(A \cap B)\),两边相等。
(充分性) 设对任意 \(A, B \subseteq X\) 都有 \(f(A \cap B) = f(A) \cap f(B)\)。任取 \(x_1, x_2 \in X\) 使 \(f(x_1) = f(x_2) = y\)。取
则 \(y \in f(A) \cap f(B) = f(A \cap B)\),故 \(A \cap B \ne \varnothing\),即 \(x_1 = x_2\)。因此 \(f\) 是单射。
这就证明了等价性。这个例题把"单射"这个关于元素的说法翻译成了关于子集的等式,是"等价刻画"的一个典型。
常见误区¶
易错点
- 映射必须处处有定义。 \(f(x) = \frac{1}{x}\) 写成 \(f: \mathbb{R} \to \mathbb{R}\) 是错的;应改定义域为 \(\mathbb{R} \setminus \{0\}\)。\(\tan x\)、\(\frac{1}{x-1}\) 之类的例子同理。
- 一个 \(x\) 不能对应两个 \(y\)。 "一对多"不是映射(例如把"\(y^2 = x\)"当成从 \(x\) 到 \(y\) 的对应就不行)。
- 值域不等于陪域。 一般只有 \(f(X) \subseteq Y\);两者相等才是满射。
- 判断满射必须针对陪域。 说"\(x^2\) 是满射"是含糊的:作为 \(\mathbb{R} \to \mathbb{R}\) 不是,作为 \(\mathbb{R} \to [0, +\infty)\) 是。
- 不要把 \(f^{-1}(B)\) 与逆映射 \(f^{-1}\) 混用。 前者是集合到集合的操作,任何映射都有;后者要求 \(f\) 是双射。
- 术语要分清。 单射 \(=\) 一对一;满射 \(=\) 到上;双射 \(=\) 一一映射 \(=\) 一一对应。"一一对应"在不同教材中含义一致(即双射),可以放心使用。
参见¶
- 复合映射与逆映射:下一页,本节的另一半
- 习题:映射判型、像与原像、复合与可逆的练习
- 1.1 集合:像集与原像集所用的集合运算
- 1.3 函数与反函数:限制定义域得到反正弦函数
- 首页:全站记号约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