复合映射与逆映射¶
本页面介绍映射的两种"运算":复合(把两个映射接起来)与取逆(把一个映射反过来)。核心结论是:映射 \(f\) 可逆,当且仅当 \(f\) 是双射;此时逆映射唯一。
这条结论把上一页中的单射、满射、双射与"能不能反解"联系了起来,是后面讨论反函数、反三角函数、乃至可逆线性变换的统一依据。
前置知识
- 映射的定义与分类:映射、单射、满射、双射、限制
- 1.1 集合 · 卡氏积:有序对与 \(\mathbb{R}^2\)
复合映射¶
超纲(可跳过)
复合映射不在本课要求内:复合的定义、结合律、不满足交换律、恒等映射、复合与单射 / 满射的关系,以及"从复合倒推因子"的两个命题,都属于后续内容。
本课关注的是映射的可逆性。阅读时可以把这一节整节跳过,直接从逆映射开始;等以后用到复合(线性变换的合成、链式法则)时再回来。
定义(复合映射)
设 \(f: X \to Y\),\(g: Y \to Z\) 是映射。定义 \(g\) 与 \(f\) 的复合映射 \(g \circ f\) 为
也就是说,先作用 \(f\),再作用 \(g\)。这里要求 \(g\) 在 \(f\) 的每个像点上都有定义,即 \(f(X) \subseteq Y\)(当 \(g\) 的定义域更大时,只需 \(f(X) \subseteq \operatorname{dom} g\) 即可)。
易错点:记号顺序与实际作用顺序相反
\((g \circ f)(x)\) 中写在右边的 \(f\) 先作用,写在左边的 \(g\) 后作用。写成式子就是
之所以把后作用的写在左边,是为了让记号与"函数值的函数值"这种嵌套写法 \(g(f(x))\) 一致。初学时容易记反,做题时不妨把中间变量写出来:令 \(u = f(x)\),再算 \(g(u)\)。
复合运算满足结合律,但不满足交换律。
命题(结合律)
设 \(f: X \to Y\),\(g: Y \to Z\),\(h: Z \to W\)。则
证明
两个映射的定义域都是 \(X\),陪域都是 \(W\),因此只需验证它们在每个 \(x \in X\) 上取值相同。对任意 \(x \in X\),
两者相等,故复合满足结合律。
复合不满足交换律
即使 \(f \circ g\) 与 \(g \circ f\) 都有意义,它们一般也不相等。取 \(f, g: \mathbb{R} \to \mathbb{R}\),
则
两者不相等(例如 \(x = 1\) 时分别是 \(2\) 与 \(4\))。
两个映射都可以取复合时,还有恒等映射作为"单位元":
把这两条与下面的逆映射定义对照,可以看出:逆映射就是"在复合意义下的逆元"。
复合与单射、满射的关系¶
命题(复合保持单射性与满射性)
设 \(f: X \to Y\),\(g: Y \to Z\)。
- 若 \(f\) 与 \(g\) 都是单射,则 \(g \circ f\) 是单射;
- 若 \(f\) 与 \(g\) 都是满射,则 \(g \circ f\) 是满射;
- 从而若 \(f\) 与 \(g\) 都是双射,则 \(g \circ f\) 是双射。
证明
第 1 条。 设 \((g \circ f)(x_1) = (g \circ f)(x_2)\),即 \(g(f(x_1)) = g(f(x_2))\)。由 \(g\) 是单射得 \(f(x_1) = f(x_2)\),再由 \(f\) 是单射得 \(x_1 = x_2\)。故 \(g \circ f\) 是单射。
第 2 条。 任取 \(z \in Z\)。由 \(g\) 是满射,存在 \(y \in Y\) 使 \(g(y) = z\);由 \(f\) 是满射,存在 \(x \in X\) 使 \(f(x) = y\)。于是
故 \(g \circ f\) 是满射。
第 3 条。 由前两条,既单又满,即双射。
反过来,从复合的性质可以"倒推"出单个映射的性质,但只能倒推一半:
命题(从复合倒推)
设 \(f: X \to Y\),\(g: Y \to Z\)。
- 若 \(g \circ f\) 是单射,则 \(f\) 是单射;
- 若 \(g \circ f\) 是满射,则 \(g\) 是满射。
证明
第 1 条。 设 \(f(x_1) = f(x_2)\),两边作用 \(g\) 得 \((g \circ f)(x_1) = (g \circ f)(x_2)\);由 \(g \circ f\) 是单射得 \(x_1 = x_2\)。故 \(f\) 是单射。
第 2 条。 任取 \(z \in Z\)。由 \(g \circ f\) 是满射,存在 \(x \in X\) 使 \(g(f(x)) = z\)。取 \(y = f(x) \in Y\),则 \(g(y) = z\),故 \(g\) 是满射。
这两个命题不能加强
- \(g \circ f\) 是单射不能推出 \(g\) 是单射;
- \(g \circ f\) 是满射不能推出 \(f\) 是满射。
一个例子同时说明这两点。取
则对一切 \(x\) 有 \((g \circ f)(x) = g(x, 0) = x\),即 \(g \circ f = id_{\mathbb{R}}\),它是双射(既是单射又是满射);但 \(f\) 不是满射(\((0,1)\) 没有原像),\(g\) 不是单射(\(g(0,1) = g(0,2) = 0\))。
逆映射¶
定义(可逆映射、逆映射)
设 \(f: X \to Y\)。若存在映射 \(g: Y \to X\) 使得
则称 \(f\) 是可逆映射,\(g\) 是 \(f\) 的逆映射,记作 \(f^{-1}\)。
把复合写开,就是
写法上还要交代一句:把定义域 \(X\) 的元素写成小写 \(x\)、把陪域 \(Y\) 的元素写成小写 \(y\),从而把映射写成 \(y = f(x)\),只是约定俗成的书写方便(大写字母记集合、小写字母记元素),映射本身没有变。所以 \(f: X \to Y\)、\(x \mapsto f(x)\)、\(y = f(x)\) 说的是同一个对应,做题时按顺手的一种写即可;反函数写成 \(y = f^{-1}(x)\) 也只是把字母对调过来,不是换了一个映射。
定理(可逆的充要条件)
设 \(f: X \to Y\)。则 \(f\) 可逆当且仅当 \(f\) 是双射;此时逆映射是唯一的。
证明
(充分性)设 \(f\) 是双射,构造它的逆。
对每个 \(y \in Y\),由 \(f\) 是满射,集合 \(\{\, x \in X \mid f(x) = y \,\}\) 非空;由 \(f\) 是单射,其中至多有一个元素。于是它恰好含一个元素,记为 \(x\),并定义
这个定义是良定义的:上面已说明对每个 \(y\) 满足 \(f(x) = y\) 的 \(x\) 存在且唯一,所以 \(g(y)\) 有确定的值,\(g\) 确实是映射。
- 对任意 \(x \in X\):记 \(y = f(x)\),则 \(g(y)\) 是满足 \(f(\cdot) = y\) 的那个唯一元素,故 \(g(y) = x\),即 \((g \circ f)(x) = x\)。故 \(g \circ f = id_X\)。
- 对任意 \(y \in Y\):\(g(y) = x\) 满足 \(f(x) = y\),故 \((f \circ g)(y) = f(x) = y\)。故 \(f \circ g = id_Y\)。
因此 \(f\) 可逆,且 \(f^{-1} = g\)。
(必要性)设 \(f\) 可逆,证明它是双射。
设 \(g\) 是 \(f\) 的逆。
-
单射:设 \(f(x_1) = f(x_2)\)。两边作用 \(g\) 得
\[ x_1 = (g \circ f)(x_1) = g\bigl(f(x_1)\bigr) = g\bigl(f(x_2)\bigr) = (g \circ f)(x_2) = x_2 , \]故 \(f\) 是单射。
-
满射:任取 \(y \in Y\)。取 \(x = g(y) \in X\),则
\[ f(x) = f\bigl(g(y)\bigr) = (f \circ g)(y) = y, \]故 \(y\) 有原像,\(f\) 是满射。
于是 \(f\) 是双射。
(唯一性) 设 \(g, h: Y \to X\) 都满足逆映射的两条恒等式。则
其中第一步用了 \(id_Y\) 是单位元,第二步用了 \(f \circ h = id_Y\),第三步用了结合律,第四步用了 \(g \circ f = id_X\),第五步用了 \(id_X\) 是单位元。故逆映射唯一。
必要性框架:为什么必须是双射
必要性可以概括成一句话:逆映射的两条恒等式各用掉一半条件。
- \(g \circ f = id_X\)(先作用 \(f\),再用 \(g\) 把像拉回原处)用到的是"每个 \(x\) 在 \(f\) 下只有一个像",也就是 \(f\) 的单射性——否则拉回来时不知道该回到哪个 \(x\);
- \(f \circ g = id_Y\)(对每个 \(y\) 都能用 \(g\) 找到原像、再映回来)用到的是"每个 \(y\) 都有原像",也就是 \(f\) 的满射性。
所以单射与满射各负责一条恒等式,缺一条就有一条写不出来;两条都满足即 \(f\) 是双射,\(f^{-1}\) 于是存在。这与本页证明中的必要性部分(先证单射、再证满射)是同一件事,只是把"哪一半条件用在哪一步"点明了。
这条定理的用法
判断"能否反解"的问题,只需检查两件事:不同的输入是否给出不同的输出(单射),陪域中每个点是否都能取到(满射)。这解释了为什么讨论反函数时必须先限定定义域:\(\sin\) 在 \(\mathbb{R}\) 上不是单射,但限制到 \(\left[-\frac{\pi}{2}, \frac{\pi}{2}\right]\) 上就同时是单射与满射了。
逆映射还有两条常用性质,都可以用"验证复合恒等式 + 唯一性"来证:
超纲(可跳过)
逆映射的这两条性质(\((f^{-1})^{-1} = f\) 与 \((g \circ f)^{-1} = f^{-1} \circ g^{-1}\))超出本课要求;其中第 2 条还要用到上面标为超纲的复合映射。
命题
- 若 \(f: X \to Y\) 可逆,则 \(f^{-1}: Y \to X\) 也可逆,且 \((f^{-1})^{-1} = f\);
-
若 \(f: X \to Y\) 与 \(g: Y \to Z\) 都可逆,则 \(g \circ f\) 可逆,且
\[ (g \circ f)^{-1} = f^{-1} \circ g^{-1} . \]
证明
第 1 条。 由 \(f^{-1} \circ f = id_X\) 与 \(f \circ f^{-1} = id_Y\) 两条恒等式可以看出,\(f\) 正是 \(f^{-1}\) 的逆映射(两条恒等式的角色互换而已)。由逆映射的唯一性,\(f^{-1}\) 可逆且 \((f^{-1})^{-1} = f\)。
第 2 条。 直接验证 \((f^{-1} \circ g^{-1})\) 满足逆映射的两条恒等式。用结合律:
故 \(g \circ f\) 可逆,且 \((g \circ f)^{-1} = f^{-1} \circ g^{-1}\)。
超纲(可跳过)
这一条依赖复合映射,随上一节一并跳过。
易错点:复合的逆要反序
\((g \circ f)^{-1} = f^{-1} \circ g^{-1}\),不是 \(g^{-1} \circ f^{-1}\)。直观上也好理解:\(g \circ f\) 是"先 \(f\) 后 \(g\)",要把它反过来,就得"先反 \(g\) 后反 \(f\)"——像脱鞋袜的顺序一样,反着来。
图像与对称性¶
定义(映射的图像)
设 \(f: X \to \mathbb{R}\) 是函数(\(X \subseteq \mathbb{R}\))。称 \(\mathbb{R}^2\) 的子集
为 \(f\) 的图像。
命题(\(f\) 与 \(f^{-1}\) 的图像关于 \(y = x\) 对称)
设 \(f: X \to Y\) 是双射(\(X, Y \subseteq \mathbb{R}\)),\(\Gamma_f\) 与 \(\Gamma_{f^{-1}}\) 分别是 \(f\) 与 \(f^{-1}\) 的图像。则
也就是说,把 \(\Gamma_f\) 关于直线 \(y = x\) 作对称,恰好得到 \(\Gamma_{f^{-1}}\)。
证明
按图像与原函数的定义逐条翻译:
第一个等价是 \(\Gamma_f\) 的定义,第二个等价是把 \(y = f(x)\) 两边作用 \(f^{-1}\)(\(f\) 可逆,故这一步可逆),第三个等价是 \(\Gamma_{f^{-1}}\) 的定义。
易错点:交换 \(x\) 与 \(y\) 并不等于换了个函数
要特别提醒:大家很习惯一看到反函数就"把 \(x\) 和 \(y\) 交换一下",这个习惯容易造成混乱。
- 交换字母只改变写法:\(y = f(x)\) 与 \(x = f^{-1}(y)\) 是同一条对应关系的两种写法,\(f\) 与 \(f^{-1}\) 仍是两个方向相反的映射。
- 交换之后必须同时写清定义域与值域:\(f\) 的定义域成为 \(f^{-1}\) 的值域,\(f\) 的值域成为 \(f^{-1}\) 的定义域(本页例题 1 核对答案用的就是这一点)。
- 画图时两个坐标轴要取相同的单位长度,否则两条曲线看起来并不关于 \(y = x\) 对称(见下面的提示框)。
画图时的前提:两坐标轴单位长度相同
"关于 \(y = x\) 对称"这句话依赖于平面上坐标轴取相同的单位长度。如果横轴与纵轴的单位长度不同,画出来的两条曲线看起来并不关于 \(y = x\) 对称。手工画 \(\arcsin\) 或 \(\arctan\) 的图像时要注意这一点,否则容易得出错误印象。
例题¶
下面三道例题里,例题 1 只用到本课要求的"可逆 \(\iff\) 双射"与"解方程求逆",是基本技能的直接演练;例题 2、3 依赖复合(超出本课要求),供学有余力的读者参考。
例题 1(判断可逆并求逆映射)
设
判断 \(f\) 是否可逆;若可逆,求 \(f^{-1}\)。
解 单射。 设 \(f(x_1) = f(x_2)\),即 \(\frac{1}{x_1 - 1} = \frac{1}{x_2 - 1}\)。两个分母都非零,交叉相乘得 \(x_2 - 1 = x_1 - 1\),故 \(x_1 = x_2\)。
满射。 任取 \(y \in (0, +\infty)\),令 \(x = 1 + \frac{1}{y}\)。由 \(y > 0\) 知 \(\frac{1}{y} > 0\),故 \(x > 1\),即 \(x \in (1, +\infty)\);并且
故 \(f\) 是满射。于是 \(f\) 是双射,由定理可逆,且
验证复合恒等式:对 \(x > 1\) 有 \(f^{-1}(f(x)) = 1 + (x - 1) = x\);对 \(y > 0\) 有 \(f(f^{-1}(y)) = \dfrac{1}{\left(1 + \frac1y\right) - 1} = y\)。两条都成立。
超纲(可跳过)
本页三道例题都是补充练习。其中例题 1 只用"可逆 \(\iff\) 双射"与解方程求逆,属于本课要求的基本技能;例题 2、3 依赖复合映射(复合的逆、以及"\(g \circ f\) 是双射推不回因子"),超出本课要求。
例题 2(复合的逆)
设 \(f: X \to Y\) 与 \(g: Y \to Z\) 都可逆。证明 \(g \circ f\) 可逆,并求它的逆映射。
解 由命题第 2 条,\((g \circ f)^{-1} = f^{-1} \circ g^{-1}\)。这里把验证过程再写一遍,作为"用定义验证逆映射"的示范。
只需验证 \(f^{-1} \circ g^{-1}\) 与 \(g \circ f\) 复合得到两个恒等映射。由结合律,
故 \(g \circ f\) 可逆,且 \((g \circ f)^{-1} = f^{-1} \circ g^{-1}\)。
例题 3(\(g \circ f\) 是双射,\(f\)、\(g\) 未必可逆)
设 \(f: X \to Y\),\(g: Y \to Z\),且 \(g \circ f\) 是双射。问:\(f\) 与 \(g\) 是否一定可逆?
解 不一定。 由前面的命题,只能得到 \(f\) 是单射、\(g\) 是满射——这只凑齐了可逆所需的一半。
具体例子:取 \(X = \{0\}\),\(Y = \{0, 1\}\),\(Z = \{0\}\),
则 \(g \circ f: X \to Z\) 把 \(0\) 映到 \(0\),而 \(X = Z = \{0\}\),故 \(g \circ f\) 是双射。但
- \(f\) 不是满射(\(1 \in Y\) 没有原像),故 \(f\) 不可逆;
- \(g\) 不是单射(\(g(0) = g(1)\)),故 \(g\) 不可逆。
这个例子说明:复合之后可逆,并不保证每个因子都可逆;只有两边都是双射时才能由复合推回因子(这正是命题第 1、2 条的反面不成立之处)。
常见误区¶
易错点
- 复合的顺序。 \((g \circ f)(x) = g(f(x))\),右边的 \(f\) 先作用;不要按从左到右的阅读顺序理解。 (超纲)
- 复合有意义的前提。 要写出 \(g \circ f\),必须 \(f\) 的每个像都落在 \(g\) 的定义域内;否则 \(g \circ f\) 在部分点上没有定义。 (超纲)
- 可逆 \(=\) 双射。 只有单射(如 \(\exp: \mathbb{R} \to \mathbb{R}\))或只有满射(如常值映射 \(\mathbb{R} \to \{0\}\))都不够;这是本节最重要的结论。
- \(f^{-1}(B)\) 与 \(f^{-1}\) 是两回事。 前者是原像集(任何映射都有),后者是逆映射(要求双射)。
- \((g \circ f)^{-1} = f^{-1} \circ g^{-1}\) 的顺序。 不要写成 \(g^{-1} \circ f^{-1}\)。 (超纲)
- 记号 \(\sin^{-1}\) 有歧义。 \(\sin^{-1} x\) 在多数教材中表示 \(\arcsin x\)(逆映射),而 \((\sin x)^{-1} = \frac{1}{\sin x}\) 表示倒数。为避免混淆,本笔记一律写 \(\arcsin x\) 而不写 \(\sin^{-1} x\)。
- 图像对称性依赖坐标轴同尺度。 见本页的提示框。
参见¶
- 映射的定义与分类:上一页,单射、满射、双射与像、原像
- 习题:复合与可逆的练习
- 1.3 函数与反函数:用限制与逆映射解释反三角函数
- 1.4 均值不等式:第一章的最后一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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